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欢迎来到江苏省纺织品经销行业协会劳保用品专业委员会网站    今天是
 
政策法规
 
 ·法律法规
 ·劳保知识
 
 
协会简介
      劳保专业委员会是江苏省纺织品经销行业协会下设的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遵守《江苏省纺织品经销行业协会章程》,在协会领导下组织劳保用品会员企业开展各项工作。业务上接受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劳保专业委员会和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省民政厅等政府部门的指导。 
 
 
劳保知识


劳防用品安全鞋业的发展
 
劳防用品安全鞋业的发展

  目前,比较常见的防护鞋包括安全;鞋、绝缘鞋、防静电和导电鞋、炼钢鞋和鞋盖、防寒鞋等,另外还有适合筑路工人的鞋底隔热,适合建筑工人的鞋底加固,适合食品、酿酒工人的鞋底防潮的防护鞋等。防护鞋的功能主要针对工作环境和条件而设定,一般都具有防滑、防刺穿、防挤压的功能,另外就是具有特定功能,比如防导电、防腐蚀等。

  1、安全鞋市场受冷落

  人们如果不戴安全帽,在遭受意外伤害时,由芋受伤的是头部,就很可能导致严重的损伤甚至死亡,但不穿防护鞋,相比之下,受到的伤害会轻得多,很少会危及生命。也正是这个原因,正确穿戴防护鞋往往被工人忽视。据东莞耐特安全鞋材厂运营督导罗百辉介绍,有同事去建筑工地检查时,发现很多工人穿的都是球鞋,甚至是拖鞋。而按照规定,建筑工地的工人必须根据工作需要,穿着保护足趾安全鞋,以避免硬物压伤、金属物戳伤足部等。

  缺乏监管也是足部防护不到位的原因之一。罗百辉表示,工人应该穿什么样的鞋,所穿的鞋需要具有怎样的防护功能,这项工作缺乏人来监督。有的企业虽有安全员进行检查,但其力度往往不够,或者安全员也不能发现工人的防护鞋不合格。有的工人认为单位配发工作服和鞋帽不过是为统一着装,或者是一种福利,加之有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确已不适应现代生产的需要,从而导致劳动防护用品长期得不到重视,尤其是用于手足部防护这些看起来与生命安危无关的防护用品。

  据了解,长期以来,劳动防护用品产业与其他高新技术产业相比,投入不足,发展缓慢。一些企业生产出的高科技、高标准产品都用于出口了。一位防护用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并不是不愿在国内市场销售产品,只是限于国内企业在劳动防护用品方面投资较少,对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力度不够。   

  罗百辉指出,制约我国防护鞋发展的一个问题是鞋的成本。就目前的大背景来看,购买防护鞋的企业所能接受的价格普遍较低,而低廉的价格也就决定了产品的成本,从而导致便宜的防护鞋质量不能过关。

  2、新标准推动防护鞋“变脸”

  其实,我国在劳动防护用品方面逐步向国际标准靠拢的脚步一直没有停止过。早在1988年,原全国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开展了劳动防护用品标准体系研究,但由于机构的多次变化,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标准修订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目前,我国在劳动防护用品方面已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还有一部分国家标准正在制定过程中。

  关于劳防用品防护鞋的标准,2005年12月,由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持起草制定(修订)的四项国家标准通过审定,这四项标准是《个体防护装备——鞋的测试方法》《个体防护装备——安全鞋》《个体防护装备——防护鞋》和《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涵盖了作为重要劳动防护用品——鞋类的国家质量测试方法和具体质量标准要求。   

  据罗百辉介绍,以上四项防护鞋的新标准已于2006年完成了报批稿,其中《个体防护装备——鞋的测试方法》将于2008年2月起正式实施。这四项标准与原来的标准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主要体现在原来的标准所规定的鞋子功能比较单一,但由于作业场所曰益复杂化,要求防护鞋应具有多种功能,新标准为此增加了更多功能。在原来的标准中,除了《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外,其余的标准都将被新标准所取代。

 

 
版权所有:江苏省纺织品经销行业协会劳保用品专业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482号纺织大厦1501室   邮编:210002
电话:(025)84412687   传真:(025)84409987
邮箱:xzm@texraw.cn    苏ICP备19024860号